葫芦岛市某人防工程使用招租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LDZC-2022-008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葫芦岛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葫芦岛市某人防工程使用招租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其他资金最低租赁价格:130000.00 元,招标人为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最低租赁价格:130000.00,该工程位于葫芦岛市葫芦岛站北广场南侧地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葫芦岛市某人防工程使用招租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提供自身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说明或承诺函。
(3)参加投标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5)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若发现投标人参 加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供应商,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2 年 10 月 08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2 年 10 月 12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地点:葫芦岛中辰咨询有限公司,售价:¥500.00 元/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 年 10 月 28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 年 10 月 28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他
1、工程按现有用途对外出租。
2、承租人必须严格遵守投标时的承诺,按照《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合同》要求经营,未经允许不得扩大、变更经营项目。否则,出租人有权终止《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合同》,并保留追究承租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滨海街道龙警街 12 号
联 系 人:庞晶晶
电 话:0429-3201934
招标代理机构:葫芦岛中辰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石油街莲花小区 2-12#-17
联 系 人: 闫萌
电 话: 0429-2233500
电子邮件: hldzczx@163.com
2022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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