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第二十九中学改扩建项目 ( 一期 ) 教学楼 (1# 、 3#) 、风雨操场及地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第二十九中学改扩建项目 ( 一期 ) 教学楼 (1# 、 3#) 、风雨操场及地库工程建设项目已由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发展和政革委员会 以管发改 (2024)89 号文件 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 2020-410104-83-01-031975 , 招标人为 郑州市第二十九中学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市第二十九中学改扩建项目 ( 一期 ) 教学楼 (1# 、 3#) 、风雨操场及地库工程建设项目;
2.2 项目地点:管城区 南曹路 以西、心悦路以北、富民路以东、豫一路以南;
2.3 项目建设规模: 郑州市第二十九中学改扩建 ( 一期 ) 项目 ,本次扩建总建筑面积 20913.86 平方米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4845.07 平方米 ,地下建筑面积 6068.79 平方米 。地上建筑包括教学楼面积 10120.94 平方米 , 风雨操场面积 4673.37 平方米 ; 门卫面积 50.76 平方米; 地下建筑包括地下停车场 ( 兼人防工程 ) 面积 6068.79 平方米 ;
2. 4 本次招标内容及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竣工验收及保修等全部内容;
2. 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 6 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 7 安全要求:不发生安全事故;
2. 8 计划工期: 5 49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 ( 含 ) 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 2 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技术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 技术负责人 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近期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 社会保险证明必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集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至少应包括养老保险证明 ) ;
3. 3 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投标时提供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
3 . 4 信誉要求:
3. 4 .1 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渠道查询相关主体(含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失信行为。
①单位失信查询,查询路径:登录信用中国网 - 点击信用服务 - 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失信被执行人 - 在被执行人姓名 / 名称中输入投标人响应人名称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中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输入验证码后查询;
②法定代表人失信查询,查询路径:登录信用中国网 - 点击信用服务 - 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失信被执行人 - 在被执行人姓名 / 名称中输入法定代表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中输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 输入验证码后查询;
③项目负责人失信查询,查询路径:登录信用中国网 - 点击信用服务 - 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失信被执行人 - 在被执行人姓名 / 名称中输入项目负责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中输入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 输入验证码后查询 。
经查询若上述查询对象任意一个存在失信记录的,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3. 4 .2 其他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没有尚在执行期的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责任事故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②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③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 资黑名单(出具承诺)。
④投标人须出具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的承诺书(企业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3.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6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页截图,截图须显示股东及出资信息,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 2024 年 7 月 16 日至 2024 年 7 月 22 日,登录 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 ),凭企业 CA 锁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尚未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 ),查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或 CA 及签章办理流程中《关于数字证书( CA )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tzgg/20200612/9db87633-2aec-4d6f-b692-a167ec8c11d6.html ),及时办理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4.2 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控制价文件,异议回复)内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4.3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8 月 7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 开标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 B 区第 十一 开标室(郑 州市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六楼)。
5.3 投标文件的上传:加密投标文件( .ZZTF 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 )上传投标文件菜单。
5.4 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 CA 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ZZTF 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法人代表 CA 密钥和企业 CA 密钥进行签章制作。
5.6 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应登陆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务必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升级的通知》(网址: 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BidOpening )的要 求设 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 CA 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 4009980000 。
(说明: 1. 投标人须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选择 CA 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等操作。 2. 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前往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 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 - 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安装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河南省版)前,请务必将电脑中安装的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郑州版)完全卸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 郑州市第二十九中学
地址: 郑州市管城区南曹办事处豫一路 29 号
联系人: 刘老师
电话: 0371-56577507
传真: 0371-56577507
邮箱:无
招标代理机构: 柏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三环路 279 号 13 栋 17 层 70 号
联系人: 吴先生
电话: 0371-55397998
电子邮件: 2548918114 @qq.com
监督单位: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商城路 2 号
电话: 0371-67126988
传真:无
电子邮件: gcqztbbgs@163.com
2024 年 7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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