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 -西安市第八十五中学新建实验楼项目施工装饰装修及保温工程-询价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采购人已承建西安市第八十五中学新建实验楼项目施工项目,建设单位为西安市第八十五中学,采购人为 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装饰装修及保温 工程进行公开询价采购,诚邀有能力,愿意承担本工程的潜在应答人前来应答。
2.工程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西安市第八十五中学新建实验楼项目施工;
2.2 建设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翠华路254号;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西安市雁塔区翠华路254号,项目总建筑面积6170.32平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478.40平米,地下建筑面积1691.92平米。其中二三楼设置连廊与现在立德楼联通。主要建设内容为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计算机教室、3D 打印教室、VR 教室等教室、教师食堂、厨房、换热站、人防工程等附属用房。拆除工程:拆除原有锅炉房、热交换站、立德楼非机动车坡道及部分台阶。
2.4 本次采购范围:西安市第八十五中学新建实验楼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装饰装修及保温工程的全部工作内容及涉及的变更、签证等内容(具体施工范围由甲方现场界定)。甲方认为其他需要乙方施工的工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按该工程确定的合同造价的20%作为违约金,由甲方直接在进度款中扣除。
2.5 本次采购工程计划工期: 183 (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 合格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应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法人委托的独立经营单位(同一法人仅能委托一家〉;
2、应答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核集团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应答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中同时报价的仅保留一家单位。
(7)不接受目前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供应商灰名单当中,或者被暂停应答资格的企业应答。
3、本次资格审查为资格后审方式。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5、在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存在串通投标或串通报价等恶意行为的,将被纳入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取消该供应商参与公司范围内采购活动的资格,处罚期限原则上为3年。
3.2 专用资格条件
1、应答人的营业执照;
2、应答人应当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与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需同时满足上述资质)资质;
3、应答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 管理人员配置(提供项目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等3-5名管理人员的证书及对应社保证明);
5、工人配置(提供2-4个工人证书、对应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6、应答人经营能力(近一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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