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三期、6号线一期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由于内容修改,原公告相关内容声明无效,以新公告为准。
更正内容为:
1、原公告内容: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更正为: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的组成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2)联合体协议中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造价咨询总体管理,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方各自的责任、义务和分工,并承诺联合体各成员对本次投标以及中标后签订的合同承担连带责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中标后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3)若为联合体中标,则以下造价咨询工作内容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1)负责造价咨询总体管理工作;2)系统设备造价咨询相关工作;3)所有甲方采购项目采购控制价编制及对应合同结算工作;4)6号线一期工程车辆段造价咨询相关工作;5)轨道工程;6)人防工程;7)前期工程的造价咨询相关工作。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