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宗县医院整体搬迁项目工程检测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宗县医院整体搬迁项目工程检测费已由广宗县行政审批局以广批投[2022]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宗县卫生健康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广宗县卫生健康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地点:广宗县和平路与新邢清路交叉口东南角(2)项目规模:该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06573平方米(合约159.85亩),总建筑面积9895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9821.46平方米,包括门诊医技楼42612.39平方米,1#病房楼16737.81平方米,2#病房楼16617.75平方米,体检中心、行政办公楼7436.46平方米,感染病房楼5311.85平方米,地下车库347.5平方米,北大门45.04平方米,西大门45.04平方米,制氧站141.9平方米,1#污水处理站144.47平方米,2#污水处理站、变配电室、垃圾站381.2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128.54平方米,包括地下车库(含人防工程兼地震应急避难)7634.16平方米,门诊医技楼999.6平方米,1#污水处理站318.89平方米,2#污水处理站、变配电室、垃圾站175.89平方米。(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4)服务周期:自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检测工作全部完成止。(5)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3-07 00:00至2023-03-13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3-2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已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绑定河北CA的,可直接使用CA登录,系统操作问题可咨询:400-616-6620)获取的招标文件,制作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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