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泊头市政务服务中心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设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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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59235001G01 | ||||||||||||||||||||||||||||||||||||||||
招标内容: | |||||||||||||||||||||||||||||||||||||||||
泊头市政务服务中心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设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泊头市政务服务中心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设计已由泊头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泊发改审批【2023】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泊头市行政审批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泊头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占地6548.87平方米(约合9.82亩),总建筑面积约13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2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栋地上主体四层局部五层,地下一层框架结构业务技术用房,停车场、绿化等配套工程。设计周期: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1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初步设计经批复后10日历天内提交单体建筑施工图设计,外网工程施工图设计,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景观方案、施工图设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22 09:00至2024-01-2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2-1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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