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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强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腾飞路南b地块产业基地项目徐州强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腾飞路南b地块产业基地项目;招标公告

· 2022-09-21

徐州强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腾飞路南 B 地块产业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徐州强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腾飞路南 B 地块产业基地项目 已由 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管理委员会 以 徐港行审投备〔2022 〕 37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徐州强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 多渠道,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徐州强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腾飞路南 B 地块产业基地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东至顺堤河,南至庞夹路,西至顺达路,北至腾飞路。

2.1.2 建设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 21902 平方米,建筑面积约 32800平方米,建设标准化厂房、办公楼及研发中心,同时配套建设排水、供电、消防、管网、道路、绿化等附属设施。

2.1.3 本项目共分壹个标段。

2.1.4 合同估算价:约 11205.99 万元。

2.1.5 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360 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开具的开工令为准。

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330 日历天。

图纸审查时间包含在工程建设工期内 。

2.1.6 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施工要求的深度,施工图设计成果(含绿色建筑等)必须通过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图和抗震审查并获得 相关手续,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物资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施、材料、设备、构配件含装配式部件等)采购必须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并保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以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方式( EPC )对工程实行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项目第六章《发包人要求》等资料所涵盖的所有内容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 ( 含初步设计概算)、全专业施工图设计(包含装配式设计、基坑支护设计和专项设计等所有设计,招标人另行委托设计的除外)等,包括工程报建、报批工程、图纸审查工作办理;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以及与其他专项设计单位之间的总协调等。

施工及设备采购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内容 :徐州强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腾飞路南 B地块产业基地项目的工程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地基基础及桩基工程、人防工程、主体结构及围护工程、楼地面工程、屋面工程、门窗工程、栏杆工程、外墙保温及涂料工程、幕墙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符合设计交付标准)、室内给排水工程、室内电气工程、通风工程、消防工程、电梯工程(包含维护及相关伴随服务)、室外管网工程、室外道路及路灯工程、室外景观绿化工程、智能化工程、三网室分工程、标识标牌及划线工程、夜景照明工程、太阳能工程、抗震支架、信报箱等。全面协调、统筹及管理整个项目所有工程的施工,包括对发包人独立发包工程施工单位的施工的协调配合,及进行此等工程所需之预埋及相关配合工程和提供工地临时设施。建设直至综合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 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 投标人 (如为联合体投标,指牵头人) 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壹级 注册建造师或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2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职务。

( 3 )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 投标人自 2017 年 9 月 1 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 单项合同金额 5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 1.9 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含厂房、仓库等工业建筑)类似工程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面积为准(提供设计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及设计合同(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为准,时间及面积以合同签订的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设计业绩除外,设计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证明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 2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17 年 9 月 1 日(含)以来担任过 单项合同金额 50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 1.9 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含厂房、仓库等工业建筑)类似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面积为准(提供设计、监理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为准,时间及面积以合同签订的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设计、监理业绩除外,设计、监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证明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 3 )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且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 4 )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监理工程师,须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上从业。

3.4 投标人(施工单位)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6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如果为联合体投标,指牵头人)及拟选派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7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 〕 23 号)(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3.9 投标申请人(设计单位)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 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诚信徐州 [ 网址 ] 征信 ]征信服务机构专栏; b. 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 5 个工作日 , 信用报告有效期为 1 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 第三方信用报告须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系统( )备案)备案公示; d.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 监督电话: 0516-83701244 、0516-83755971 )。

3.10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为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 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20 日至 2022 年 10 月 28 日 9 时 3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 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 。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 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28 日 9 时 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 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开标方式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 4009980000 。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徐州强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陆港枢纽中心西副楼 3 楼 306 室

邮 编: 221000

联 系 人:张迪

电 话: 0516-8578899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金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下淀路 E20 创意园 B 栋三楼

邮 编: 221000

联 系 人: 顾莹

电 话: 0516-87893899

电子邮箱:

2022 年 9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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