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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蔡家院区建设一期工程人防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 2024-06-19
项目名称: 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蔡家院区建设一期工程人防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采购人: 重庆市第十三人民医院
投资审批项目: 是
项目规模: 平方米(¥ 130000.0平方米)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项目实施地行政区划: 重庆市北碚区
是否为行政管理中介服务事项采购: 否
所需服务类型: 多个服务需中介机构具备其一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
服务内容: 完成本项目人防工程的防护设备设施生产原材料质量检测、加工质量检测、安装质量现场检测和密闭类防护设备密闭性能检测、活门类防护设备和密闭阀门的通风性能检测、活门类消波系统的消波性能检测、屏蔽类防护设备的屏蔽性能检测、抗力性能防护设备的抗力性能检测等所有人防检测内容并出具检测报告,具体按照人防检测相关规范要求实施,服务内容包括不合格复检服务内容包括不合格复检(此部分为本项目的附加服务,不在重复计取费用)。
其他要求说明: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涵盖人防设施设备检测相关内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rn2.具备人防工程设施设备质量检测相应资质并在人民防空办公室官网备案(提供截图等证明文件)。rn3.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职称证扫描件,提供单位为其缴纳的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rn4.投标人需提供2个总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及以上或人防检测中标金额在7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人防设施设备检测业绩,需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中选通知书)及合同。若以上证明资料中未反映投资规模或投资额,还需提供业主盖鲜章的证明资料,证明其投资规模或投资额满足要求)。(2022年1月1日开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服务时限及说明: 自签订合同开始至所有检测内容完成并出具检测报告,配合业主完成人防专项验收止。
合同签订时限及说明: 中选单位确定后,2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如采购人采购需求发生变化,在签订合同之前,采购人可单方面终止采购行为,中选机构不得提起索赔。
服务金额:¥ 76000.0元
金额说明: 按中标价格签订不可调含税总价包干合同,无论何种情况,合同价款不作调整。rn中介服务机构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复杂性及不可预见风险,充分评估后进行自主报价;包干总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工资、社保、医疗、福利、津贴、保险、差旅费等)、检测方案编制费、进驻现场办公、住宿场所、车辆的租用及加载(材料和人工)、过程协调费、检测费用、设备仪器费用、措施费、资料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本项目人防工程检测及关联工作所产生的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需规避机构:
规避原因:
选取时间: 2024-06-21 14:00:00
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 02361589714
监督举报电话: 02361589733
备注:
特别提醒:请各中介机构报名前认真审核公司资质、资格是否符合采购公告相关要求,若不符合公告要求而进行响应的将被记为严重失信行为,即刻清出超市,2年内不得重新入驻。同时失信行为将抄报监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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