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开展人防工程普查及数字化管理项目
一、项目编号:EP-SZCG2022178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开展人防工程普查及数字化管理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人防建筑设计研究院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中侨中心C座1708
中标(成交)金额:77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宿州市开展人防工程普查及数字化管理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宿州市开展人防工程普查及数字化管理 服务要求:服务期满后提供 3 年售后服务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 150 日历日完成 服务标准:相关研究成果达到采购人要求,并通过专家评审。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詹会娟(组长) 程雪芹 李永华 杜骏 房建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费用:12150 元,由采购人支付,专家评审费据实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疑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固镇路 3388 号北辰旭辉中心 7 楼,联系方式:18019995868 。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宿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银河二路249号
联系方式:王千秋 180055751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合肥市庐阳区固镇路 3388 号北辰旭辉中心 7楼
联系方式: 钱友珍 1801999586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钱友珍
电 话: 1801999586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3.中标供应商公示内容
4、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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