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某人防工程使用招租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LDZC-2022-008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葫芦岛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葫芦岛市某人防工程使用招租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其他资金最低租赁价格:130000.00 元,招标人为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最低租赁价格:130000.00,该工程位于葫芦岛市葫芦岛站北广场南侧地块。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葫芦岛市某人防工程使用招租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提供自身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说明或承诺函。 (3)参加投标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5)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若发现投标人参 加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供应商,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2 年 10 月 08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2 年 10 月 12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地点:葫芦岛中辰咨询有限公司,售价:¥500.00 元/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 年 10 月 28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 年 10 月 28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他 1、工程按现有用途对外出租。 2、承租人必须严格遵守投标时的承诺,按照《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合同》要求经营,未经允许不得扩大、变更经营项目。否则,出租人有权终止《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合同》,并保留追究承租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滨海街道龙警街 12 号 联 系 人:庞晶晶 电 话:0429-3201934 招标代理机构:葫芦岛中辰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石油街莲花小区 2-12#-17 联 系 人: 闫萌 电 话: 0429-2233500 电子邮件: hldzczx@163.com 2022年10月08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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