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公告
湖新区自然资规告字(2025)03号
受湖州市人民政府委托,湖州南太湖新区管理委员会批准,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湖州南太湖新区分局以拍卖方式出让宗地编号为湖新区2025-04号、2025-05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 编号 | 地块名称及土地位置 | 土地用途及 出让年限 | 出让 面积 (㎡) | 容积率 | 起 始 价 (万元) | 竞 买 保证 金 (万元) | 履行合同 的定金 ( 万元) |
湖新区2025-04号 | 滨湖北单元TH-01-01-05G-2地块(位于湖州南太湖新区滨湖北单元湖滨街区,地块北侧为梅洲路,南侧为规划公园绿地,西侧、东侧为现状商业用地。) | 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其他商服用地;商业40年 | 16668 | 0.8-1.1 | 3751 | 750.2 | 成交价的20% |
湖新区2025-05号 | 滨湖北单元TH-01-01-05G-1地块(位于湖州南太湖新区滨湖北单元,地块周边为公园绿地。) | 体育用地(地下体育场馆用地);体育50年 | 土地: 6219 构(建)筑物: 5108.78 | 0.6-1.5 | 801(其中含构筑物价格660.7628) | 140 |
具体情况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土地成交价款竞得人应当向税务部门自行申报缴纳,土地成交价款中不包括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须另行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缴纳。
二、申请对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 不接受自然人、联合申请。在湖州市区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不得参与竞买。
不符合前述条件的申请人,竞得(入选)资格无效且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三、竞得入选人确定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本次拍卖出让不设底价。
四、拍卖方式及时间: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进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推荐申请人使用谷歌、IE11浏览器登录交易系统,否则可能导致交易异常。
报名时间:2025年02月11日上午09:00至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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