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珠吉院区)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服务内容: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珠吉院区)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服务等全部工作。
三、招标人:广州市天河区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局
四、建设地点:位于广州天河区天河区珠吉路以西、奥体横路以南。
五、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与地方的有关技术规范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广州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关于污染场地再开发利用的管理要求。
七、招标项目规模及资金来源:
(一)项目规模: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七项设施用房(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保障系统、行政管理、院内生活用房)、大型医疗设备用房、科研用房、教学及培训用房、珠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地下车库(含设备用房)和人防工程,以及室外工程与配套公用工程等。
(二)投资估算: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64987平方米,拟建总建筑面积198450平方米,其中:地上138050平方米,地下604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07357.2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51667.3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0650.08万元(含建设用地费34321.82万元,最终以区政府批准同意的征拆补偿方案为准),预备费5039.87万元。
(三)资金来源:天河区财政资金。
八、项目控制价及结算方式:
(一)本项目控制价¥992,666.67(人民币大写:玖拾玖万贰仟陆佰陆拾陆元陆角柒分)。
(二)报价说明:投标人可自行下浮报价。投标总价超过公告控制价的投标文件无效。
(三)结算方式:
以实际工作量乘以工作量清单单价计算。
九、服务时间:
(一)进度要求:
1.投标人应自委托人正式受理的次个日历天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调查服务出具初步调查报告。
(二)总服务期:自本项目正式受理开展工作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全部完成时止。
十、发包方式:符合第十一点条件的单位,自愿对发包项目进行投标。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二)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需回避单位:无
(四)投标方案必须提供报价对应的工程量清单和清单单价,投标方案无工程量清单和清单单价的投标报价得分为零。
(五)投标方案必须满足服务进度要求(投标人应自招标人正式受理的次个日历天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调查报告),投标方案进度超过60个日历天的工作方案得分为零。
十二、报价说明:
投标人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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