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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民政府公开出让地块[2023]040号(柳市镇原后西村)

· 2024-06-21

乐清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经乐清市人民政府批准,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乐清市人民政府公开出让地块[2023]040号(柳市镇原后西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体组织实施由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承办。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1)地块位置:柳市镇新桥村(原后西村);

2)地块范围:详见乐清市规划用地红线图;

3)出让面积:23962平方米;

4)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兼容零售商业、餐饮、商务金融用地;规划用途:二类住宅用地(R21),兼容B11零售商业、B13餐饮、B2商务用地;

5)容积率:>1.0且≤4.0

6)建筑密度:≤32%(住宅建筑净密度≤22%);

7绿地率:≥20%

8)计入容积率指标的地上建筑面积:≤95848平方米。其中不同功能的建筑面积要求:15000平方米≤零售商业用地(B11)、餐饮用地(B13)、商务用地(B2)建筑面积≤15500平方米。其中,7100平方米≤零售商业用地(B11)建筑面积≤7250平方米,2000平方米≤餐饮用地(B13)建筑面积≤2150平方米,5900平方米≤商务用地建筑面积(B2)6100平方米;

9)建筑高度:≤100米;

10)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餐饮、商务金融用地40年;

11)开工时间:交地之日起1年内;

12)竣工时间:开工之日起3年内;

备注:①具体规划参数详见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乐资规条〔20240103号)。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本次出让活动不接受联合竞买。

凡在乐清市境内未缴清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及地上物作价款(未到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缴纳期限的除外)或已构成土地闲置但未处置到位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竞得人,及其按招拍挂文件在本市成立的新公司均不允许参加竞买。

自然人或住所地不在我市的竞得者取得该宗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在我市成立新公司,并以新公司名义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出资比例不低于100%。本地公司也可成立新公司,成立新公司条件同外地公司在乐清市成立新公司要求一致。

五、申请程序

(一)数字证书(CA认证)的申请办理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竞买申请人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具体办理流程详见交易平台提供的操作手册、操作指南。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竞买各方均须办理数字证书。数字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已持有数字证书的竞买申请人,无需重新办理;如数字证书过期的,需办理延期手续。

申请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网址:https://www.zjzrzyjy.com/portalBrowse/certificate-guide

(二)挂牌文件取得

竞买人可于2024621日至2024722日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浏览、查阅和下载出让地块的挂牌出让文件。具体包括:

1.《浙江省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

2.出让公告;

3.出让须知;

4.地块规划条件;

5.《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样本);

6.《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

7.公证委托书(样本);

8.《乐清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线下摇号规则》;

9.其他相关资料。

(三)网上竞买申请

竞买申请人可于202471283020247221500,凭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认真阅读《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及《浙江省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按系统提示提交竞买申请,具体步骤如下:

1.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主页;

2.点击通过行政区选择,进入乐清市交易厅;

3.点击欲竞买地块项目下的“竞买申请”按钮后,按系统提示进行竞买申请,并提交竞买申请书和竞买声明书;

4.系统进入缴纳竞买保证金页面,自主选择相应的银行,按随机生成的子账号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申请人须通过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向子账号缴纳竞买保证金),并打印保证金缴纳通知书。

(四)获取竞买资格

竞买申请人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系统自动生成《竞买通知书》,通知竞买申请人可参与该地块的竞买,成为竞买人。

六、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1.挂牌起始时间:20247128:30

2.挂牌截止时间:202472415:00

3.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72215:00,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

挂牌出让起始及截止时间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服务器时间为准。。

七、宗地的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竞买保证金

本次出让地块起始价为人民币贰亿肆仟万元(¥24000万元);增价幅度为人民币壹佰万元(¥100万元)或壹佰万元的整倍数。该宗地的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仟捌佰万元(¥4800万元)。

本次出让不设置底价,本次挂牌地块设定上限价格为31200万元。当地块挂牌价格未到上限价格时,实行自由竞价,竞买人每次报价应高于当前最高报价,挂牌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数倍,竞买人可在满足增价幅度的条件下进行多次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当竞买人报价达到上限价格时,确定竞买地价为31200万元,不再接受更高报价,转为线下摇号确定竞得人,线下摇号规则详见《乐清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线下摇号规则》。

八、挂牌程序

(一)公布挂牌信息

本次出让地块的位置、面积及起始价、竞买保证金等出让信息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上公布。

(二)挂牌竞价

1.报价规则

1)本次挂牌以增价方式进行报价,同一竞买人可多次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初次报价后的每次报价的增价幅度应当符合规定。

2)竞买人的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修改或者撤回。

2.报价及系统接受报价、显示、确认报价

1)系统从挂牌起始时间(即20247128:30)开始接受报价;

2)竞买人通过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须高于当前系统确认的最高有效报价。

3)交易系统接收符合条件的报价,即时更新显示挂牌价格。

(三)挂牌截止

挂牌截止时间由系统按公告规定自动确定。在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前4分钟,系统将当前最高有效报价进行提示。挂牌截止,按下列规则处理:

1.挂牌期限截止时,无人参与网上报价的,挂牌交易结束,挂牌交易不成交。

2.挂牌期内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挂牌期限截止后,网上交易系统提示竞买人是否参与限时竞价,提示时间设定为10分钟。

3.无竞买人选择参与限时竞价的,挂牌交易结束。

1)未设底价的,挂牌出价最高有效报价单位为竞得入选人。

2)设有底价的,挂牌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有效报价单位为竞得入选人。低于底价的,挂牌交易不成交。

(四)网上限时竞价

1.网上限时竞价方式

挂牌期限截止后,有竞买人选择参与限时竞价的,网上交易系统自动进入限时竞价的申请阶段。

竞买人的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修改或者撤回,系统即时公布竞买人报价。

交易系统以4分钟为竞价时限,如在4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交易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计时。

每次4分钟倒计时的最后1分钟内,交易系统自动出现限时竞价即将截止的3次提示。4分钟倒计时截止,交易系统将不再接受新的报价,并显示最高报价。

2.网上限时竞价最终报价确认方式

1)网上限时竞价中有人报价时的成交结果确认

任何一次完整的4分钟倒计时截止时,系统会自动关闭限时竞价中的报价通道,确认当前系统接受的最高有效报价为最终报价。

2)网上限时竞价中无人报价时的成交结果确认

在网上限时竞价中无人报价的,第一轮4分钟倒计时截止,限时竞价结束,挂牌截止前接受的最高有效报价为最终报价。

3.网上限时竞价成交结果确认方式系统按下列规定确定挂牌结果:

1)未设底价的,限时竞价最高报价有效的,系统显示挂牌成交,该竞买人为竞得入选人。

2)设有底价的,最终报价不低于底价的,系统显示挂牌成交,该竞买人为竞得入选人;最终报价低于底价的,系统显示挂牌不成交。

九、竞得入选人资格审查、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及出让合同签订

竞得入选人应当自取得竞得入选资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下列资料到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科,接受资格审查。

1.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得入选人通知书》;

2.从网上下载打印的《竞买申请书》及《竞买声明书》,自然人须签字或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须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3.若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自然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若申请人为法人的提交法人登记证书;

4.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若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5.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查的,即成为竞得人,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需要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竞得人应在《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内,持《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和有关资料原件到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办理有关手续,并经公证处公证。

十、挂牌出让结果公布

在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出让人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中心公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结果。

十一、竞买保证金

竞得入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1.竞得入选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竞得入选人通知书》及相关资料的;

2.竞得入选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

3.竞得入选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竞得资格确认手续的。

4.竞买申请人通过非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向竞买保证金子账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

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由未竞得人在挂牌活动结束2个工作日内申请退还,不计付利息。

十二、注意事项

(一)竞买人须详细阅读《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及《浙江省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系统竞买人操作手册》。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服务协议、交易规则、出让须知、宗地规划条件、其他相关文件、宗地现状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等无异议并完全接受。

(二)申请人竞得宗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竞得人应按照本须知第四部分的规定成立新公司,且应在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由新公司直接与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乐清市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本次挂牌为无底价挂牌。

(四)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在挂牌活动开始前向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本次挂牌出让宗地为现状出让,竞买人自行踏勘现场,出让人不统一组织。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挂牌人应当在挂牌开始前终止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挂牌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足以影响挂牌公正性的;

3.因宗地使用条件变更导致宗地价格发生重大变动等需重新报批出让方案的;

4.因不可抗力、网络入侵等非可控因素导致网上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5.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六)因竞买申请人、竞买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软硬件故障等导致竞买申请人、竞买人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竞买申请人、竞买人自行承担,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不中止,也不终止。

(七)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出让人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可另行依法组织挂牌出让该地块,另行挂牌出让价格若低于本次挂牌出让价格,差额部分由违约人承担。

1.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八)挂牌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公证费等其他规费和税费未计入起始价和竞得价,由竞得人另行支付。建筑物的地下室、半地下室除作为车库及消防、人防等必备设备及其配套的设备用房外,其余功能建筑面积根据批准的总平方案确定的用途另行单独计算容积率(不得作为经营性用途),并由竞得人另行缴纳出让金补签出让合同,评估时点为总平方案的批准时间。

(九)付款时间:成交后(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分两期付清(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若缴款截止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的,则延长至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其中第一期为成交后一个月内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50%(含保证金),第二期为成交后三个月内支付剩余的土地出让价款

(十)实地政策处理:该宗土地以现状条件出让、交地,后续相关政策处理工作由柳市镇人民政府会处负责。

(十一)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根据浙江省第十一地质大队编制的《乐清市北片(温州市1号区块)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项目编号:DH2PG-2017-075),该地块已涵盖在内。土地竞得人要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要求和有关地质灾害防治有关规定进行建设。需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同时进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

(十二)项目建设要求:

1.该地块部分为柳市镇新桥村(原后西村)安置留用地,其中后西村回购面积为14467平方米(约21.7亩),计容建筑面积为57868平方米。

2.竞得人需在挂牌成交后41个月内将回购房交付给回购对象(成交时间以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为准)。

3.回购房回购均价为4680/平方米(不含土地出让金及契税、开具房屋销售发票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公证费及税费、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耕地占用税、建设用地土地使用税、物业维修基金)

4.该地块商业部分按照整宗登记不动产权。

5.其他相关建设要求详见《乐清市公开出让地块(新桥村[原后西村]安置留用地)回购房建设履约协议》,竞得人需在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后五天内与柳市镇人民政府签订上述回购房建设履约协议,并凭该回购房建设履约协议与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三)该地块面积为国家2000坐标面积

(十四)竞买人在竞买申请后,不得擅自变更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及股权比例;受让人在办理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前,不得擅自变更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及股权比例

(十五)竞得人应按《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规定时间与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经乐清市公证处公证,公证费由竞得人另行支付。土地竞得者必须严格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十六)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人防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2171号)文件精神,依法落实结建义务的人防工程无偿归国家所有,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市政府确定的单位依法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

(十七)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应当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挂牌成交价款,竞得人付清全部挂牌成交价款后,依法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十八)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本《须知》有解释权。未尽事宜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及《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办理。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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